很多老板都知道香港公司的各种优势,却不知道香港公司还有一大利好政策。
香港利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特色属地征税政策:
仅对香港本地产生的收入征税,如公司收入源于境外且与本地无关,可申请完全免税,这就是香港离岸豁免。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IRO, Cap.112)第14条:香港仅对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征税。
税局核心审核逻辑,通俗来说,核心原则有两项:
1. 公司的经营、控制、管理不在香港;
2. 公司赚取利润的各项活动不在香港发生。

具体来说,税局判定公司利润是否源于境外,会围绕以下5点进行判定,这5点需要同时满足:
任何香港公司,如果其部分或全部利润真正来源于海外,都可以尝试申请。
常见的适用情况包括那些主要业务活动都在境外完成的企业,例如:
从事离岸贸易的公司,如跨境电商,其货物直接从境外供应商运往海外客户,不经香港中转;
为海外客户提供服务的公司,所有服务流程均在香港以外进行。
申请离岸豁免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向税务局证明利润“并非源自香港”的举证过程。
流程如下:
首先香港公司需要做账审计,并向香港执业会计师详细解释公司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方式;
当香港公司完成审计工作后,执业会计师会根据客户意愿,在提交稅表和计算税款时向税局提出申请;
香港税务局评完税后会向香港公司发出问卷,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和说明,香港公司必须在1个月内答复税务局的疑问;
经过税务局评估审定后,确定该公司属于离岸经营,则会向该公司发出税收豁免同意书;
香港公司取得豁免同意书后,5-7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离岸经营的复查要求。
申请离岸豁免周期较长,至少需半年左右,具体要看公司答复信函和提供材料的时效性,以及补充资料后香港税局是否还会有疑问,进而继续下发问询函。

回复税局问卷,是申请离岸豁免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根据实操经验,问卷调查一般涉及几个方面:
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海外办事处详情、公司人员往来香港的记录;
公司的经营模式:供应商在哪里?客户在哪里?存货地点在哪里?
公司的购销过程:客户与供应商的选择方法、交易总额;购销协议是怎么签署的?资金收付和融资制度的方式;货物流转的方式及路线;
抽样调查:提供与最大客户/供应商的金额最高的两笔交易的全部业务证明文件,或税局评税主任指定的几笔交易。
以常见的“国内公司→香港公司→美国客户”转口贸易为例,公司营运情况如下:
香港公司与国内公司为同一股东,产品生产、办公均在国内,香港公司无实体办公室,仅作为收付款主体;
香港公司股东、高管均长居内地,在内地办公室统筹管理公司全部业务运作;
与美国客户的谈判、合同签署,均由国内公司全程负责;
香港公司开立香港银行账户,用于收取美国货款、支付国内供应商款项,账户往来文件由内地职员在内地准备,通过传真/电邮提交香港银行处理;
货物直接从内地港口运输至美国港口,不经过香港装卸。
税局审核结果:批准离岸豁免申请,该香港公司利润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
批准理由:符合离岸豁免的判定标准
① 合同洽谈和签署都在内地;
② 客商资源(内地供应商+美国客户)与香港无关;
③ 货物流转不经过香港;
④ 管理履行地(办公室地点、公司主要人员办公地点、公司的重要决策等)全程在内地。
审查公司的营运情况
离岸豁免资质评估
离岸豁免申请
离岸豁免审计报告
回复税务局的询问函
就税务局如何确定公司收入/利润来源提供指导建议
就如何安排交易以进行离岸豁免提供指导建议
就如何准备充足的文件证明离岸豁免提供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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