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客户朋友问,在香港经营xx行业,需要申请牌照吗?
其实,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原则上没有限制,只要不是违禁品,都可以经营。像财务、船务、运输、进出口、国际贸易、服饰、纺织、珠宝等,都能列入公司的业务性质(经营范围)。
不过有些行业,要先申请牌照才能核定业务性质,比如职业介绍所、律师行业;还有些行业可以先写上业务性质,再补牌照,比如我们做的秘书服务行业。
今天就来详细说说,香港公司注册完成后,哪些行业必须申请商业牌照和许可证才能经营。

餐饮食品相关行业,牌照需向食品环境卫生署申请,核心牌照类型分为两类:
食肆牌照:分普通食肆牌照和小食食肆牌照,设有食堂座位的可额外申领酒牌。
非食肆牌照:涵盖外卖熟食、食品工厂、烧味卤味店、鱼生寿司店、新鲜粮食店、工厂食堂等。除工厂食堂外,其余业态不设座位,不可申领酒牌。
只要涉及食品生产、餐饮、奶品加工等业务,都需办理对应牌照。
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服务业经营必须持牌。
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需向香港金融管理局申请牌照;
街头货币兑换店、当铺,需向警署申请对应牌照。
目前,香港金融牌照主要包括1号到10号牌照,分别涵盖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杠杆式外汇交易、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期货合约咨询服务、机构融资咨询、自动化交易服务、证券担保融资、资产管理和信贷评级服务等业务。
牌照 | 受规管活动 | 具体应用 |
1号 | 证券交易 | ·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经纪服务 ·为客户买卖债券、买入/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 |
2号 | 期货合约交易 | ·为客户提供指数或商品期货的买卖/经纪服务 |
3号 | 杠杆式外汇交易 | ·以孖展形式为客户进行外汇交易买卖 |
4号 | 就证券提供意见 | ·向客户提供有关沽出/买入证券的投资意见 ·发出有关证券的研究报告/分析 |
5号 |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 ·向客户提供有关沽出/买入期货合约的投资意见 |
6号 |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 ·为上市申请人担任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人 |
7号 |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 ·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 |
8号 |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 ·为买入股票的客户提供融资并以客户的股票作为抵押品 |
9号 | 提供资产管理 | ·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管理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 |
10号 |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 ·就公司、债券及主权国的信用可靠性拟备报告 |
此外,香港海关总署负责审批货币服务行业牌照,跨境货币支付、兑换(含支付宝、微信香港代理)、代收代付、跨境资金管理平台等业务,均需办理此牌照。

香港作为旅游胜地,任何提供旅游套餐、优惠活动、交通服务的企业,都属于旅行代理商,需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申请牌照,无牌经营属违规。
需申请牌照的两种情况:
外游旅行代理商:
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第4条,如果在香港经营以下业务:
A . 代他人获取旅程上任何运输工具提供的载运,旅程在香港开始,其后主要部分在香港以外进行;
B . 代他人获取在香港以外的收费住宿。
到港旅行代理商:
根据《旅行代理商条例》(第218章)第4A条,如果你为到港旅客安排下述服务:
A. 旅程交通载运服务,旅程在香港以外地方开始,该旅程并在香港终止或者涉及该旅客在离开香港前通过出境管制站;
B. 在香港的收费住宿;
C. 下列一项或多于一项的订明服务:观光或游览本地地方、食肆膳食或其他备办的膳食、购物行程、与以上所述项活动相关的本地交通接载。
在香港设立的所有教育机构,无论个人或外资创办,都需从香港教育局取得学校注册证明书,凭此可开办幼儿园、学术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语言学校、计算机教育中心、远程教育机构、托儿所等业务。
香港对无线电相关业务管制严格,以下情况需向通讯事务管理局申请电讯牌照:
进出口无线电收发装置(如手机、带 WIFI 功能的电子产品等);
建设电讯基础设施(固定/移动电话信号设备等);
提供无线电基础或增值服务(语音通话、网络通信、车载电台等)。
电讯牌照也是手机等电讯产品出口时,海关通关放行的必备资料。

任何为他人求职、为雇主招聘的机构,都属于职业介绍所,需向香港劳工处申请牌照。
本地及外籍人事公司、外佣中介、猎头公司、建造业工人中介等,均在此范畴内。
只有取得对应牌照的秘书服务提供商,才能对接香港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开展企业服务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公司注册、年审、秘书服务、香港身份办理。无牌经营属违规,将面临高额罚款。
我司持有正规牌照,可为客户提供合法优质的香港秘书服务。

如零售商品或服务涉及以下三类,需向对应部门申请牌照:
根据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自2023年起,从事贵金属及宝石交易的企业需向香港海关总署申请贵金属及宝石牌照。
该注册分为A、B两类,是合法开展相关业务的必备资质。
哪些商品需要注册?
✔ 贵金属:黄金、白银、白金、铂金(无论成品或非成品状态)
✔ 天然/人造宝石:钻石、祖母绿、红蓝宝石、玉石、珍珠等(不论天然与否)
✔ 贵金属制品:珠宝首饰、贵金属艺术品、名表等
✔ 资产凭证:以贵金属或宝石为支撑的金融工具
注册分类标准
A类注册:单笔交易额≥12万港币的非现金交易(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B类注册:单笔交易额≥12万港币的现金交易(含混合支付方式)

贸易公司需注意《香港进出口条例》和《保留商品条例》,大宗商品贸易需按品类申请对应牌照或许可证:
